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教体艺〔20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支撑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将身心健康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学校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构建高质量健康学校建设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生体质、心理、视力、体重、食品安全与营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干预,引导和推动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向源头预防、系统治理转变。
2. 坚持身心一体:统筹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各项举措,注重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调节情绪、纾解压力、健全人格等积极作用,持续深化“双减”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保障能力水平,构建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鼓励学校因地因校制宜、创新实践探索,不断丰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路径、载体、方法。
4.坚持协同共建: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体、家庭参与、社会支持的多方协同机制,整合资源推进健康学校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7年,高标准完成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综合改革试点健康学校建设试点,健康学校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基本完善,形成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案例和经验。
到2030年,“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广泛深入普及,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保障条件大幅提升,学生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健康学校建设覆盖每所学校。
到2035年,普遍建成更高质量的健康学校,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学校健康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推行“课间15分钟”,丰富课后服务体育项目,确保学生有足够时间参加体育锻炼。开齐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锻炼习惯,促进学生至少掌握1项运动技能。推动高校面向三年级以上学生(含研究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体育锻炼。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机制,强化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应用,将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估重要内容。
(二)加强学校美育工作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推进学科美育教学改革,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支持学校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艺术社团等活动,营造浓厚美育氛围。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美育教师,提升教师美育教学能力,推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与健康教育深度融合,以美育滋养学生心灵、促进身心健康。
(三)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工作
落实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学分)要求,开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将劳动教育与实践育人紧密结合,鼓励各地开展中小学生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活动。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丰富劳动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在劳动中锤炼品格、强化责任、强健体魄。
(四)深化心理健康教育
加快构建学校全员育心工作体系,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中小学阶段鼓励开设心理健康地方课程、校本课程,高校将心理健康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和配备,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发现并有效处置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多措并举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工作,强化教师心理健康支持。中小学校将心理健康作为家长学校和家长会、家长课堂、家访等活动的必讲内容。推进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健全心理筛查、预警、干预、转介机制,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综合防控近视
坚持预防为主,抓好幼儿园和小学关键阶段,细化落实近视防控要求,推动近视率以更快速度下降。严格规范学生电子产品使用,保障充足户外活动时间,中小学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改善教室照明、课桌椅等视觉环境,落实眼保健操制度,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建立视力异常学生台账,强化家校协同干预,共同做好近视防控。
(六)有效管理体重
实施中小学生肥胖防控工作方案,强化家校协同,加强体教协同,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分类管理。合理安排学生膳食,提供科学营养的餐饮服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与体重管理的结合,对超重肥胖学生制定个性化运动和饮食指导方案,定期监测体重变化,帮助学生控制体重、促进健康。
(七)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严格规范校园餐饮各项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等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严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推进校园食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行为。
(八)强化生命安全教育
落实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课程,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按要求配置校医院(卫生科)或卫生室,按规定配备校医、保健教师,积极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能。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联合选聘医疗卫生人员兼任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和协助学校加强健康教育、疾病防控等工作。健全校医等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标准、职责规范、培训考核、职称评聘和激励保障制度,确保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等主题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主要举措
(一)持续推进学校健康教育
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健康需求、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分层分类科学安排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扩大健康教育供给,建设更多更好的优质健康教育资源,健全共享机制,促进落实各学段健康教育教材、师资、课程、课时等要求,健全课堂教学为主体、主题活动为载体、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健康教育机制。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拓展健康教育渠道,健全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经常性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多渠道、多载体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健康素养。
(二)深化学校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巩固政府统筹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精准支持、医教协同、校地联动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体制,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按要求配置校医院(卫生科)或卫生室,按规定配备校医、保健教师,积极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能。健全校医等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标准、职责规范、培训考核、职称评聘和激励保障制度,确保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推进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管理制度,提升学校卫生健康管理能力。
(三)提高学校健康管理能力
学校和幼儿园按要求开展学生和幼儿健康体检,加强体检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鼓励地方和学校建立学生健康电子档案,动态监测、研判学生体质、心理、视力、睡眠、营养、发育等健康状况,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健康信息,医校协同干预学生健康问题。坚持多病共防,规范落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传染病防控。强化与属地疾控机构的协作联动,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校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健康教育,创建智能感知、情境互动、自主探究、个性适配的沉浸式教育场景,提升健康学校建设数智化水平。
(四)优化学校健康空间环境
常态化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学校绿化、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营造整洁、优美、健康的校园环境。改善教学设施、体育设施、生活设施等硬件条件,优化校园空间布局,保障学生有充足的活动空间。推进绿色校园、无烟校园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融入健康理念,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健康学校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本地健康学校建设工作。学校要成立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部门,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健康学校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健康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校园食品安全、校医配备、卫生设施改造、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为健康学校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健全评价标准
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健康学校建设参考标准、高校健康学校建设参考标准,建立科学的健康学校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建设要求、评价流程和结果运用,引导学校规范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工作。将健康学校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常态化、规范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健康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家校社协同宣传,引导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学生健康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评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健康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地健康学校建设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学校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健康学校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